面向个人配租配售、
面向用人单位配租,
以租为主、租售并举、动态管理……
关于人才住房,
珠海拟发布最新分配管理
实施指引!
为落实《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珠府〔2021〕63号),进一步做好我市人才住房的分配管理等工作,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珠海市人才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指引》(下称《实施指引》)及配套模板附件。
《实施指引》共十条及配套模板附件13个。主要对人才住房的运营管理、分配对象、分配原则、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分配及申请流程、日常管理及资格定期复核、住房使用要求、流转与退出等进一步做出了明确的指引。
《实施指引》明确了
人才住房分配遵循
“以租为主、租售并举、动态管理”
的原则。
香洲区内的人才住房原则上以租为主。
其他各区(功能区)结合本区域实际,根据人才层次比例、住房项目及供需情况等因素确定租售比例。
此外,《实施指引》还对
分配对象、申请条件、具体流程
作出以下规定。
(一)个人。
符合“珠海英才计划”类别的顶尖人才、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珠海工匠(含特级、乡村工匠)、企业首席技师、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博士后、博士和其他类人才;同等条件的港澳优秀人才及其他特殊需要的人才。
(二)用人单位。
经科技、工信或招商等部门认定的重点产业主体、重点科技创新主体、重大招商项目主体和市、区政府认为需要重点支持的企业及其他组织等。
人才住房原则上不跨区域调配,申请人在工作地所在辖区内申请住房;申请单位在工商注册地所在辖区内申请住房。
(一)个人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任何形式不动产产权份额(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铺、写字楼、厂房等);
2. 近5年内在本市无不动产转移登记记录;
3. 申请人与现工作单位签订有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自申请日期前连续6个月缴交社保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4.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5年内均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政策相关规定而被行政处罚或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5. 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申请条件。
申请人才住房房源需求量至少达到10套。
人才住房实行按批次配租(售),不设置轮候机制。具体流程如下:
(点击可查看大图△)
(点击可查看大图△)
目前,该《实施指引》
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时间截至2023年3月30日,
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方式
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可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了解《实施指引》详情并在线提交意见建议: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02号406室。
邮编:519000。
可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
zjjfzk@zhuhai.gov.cn
《实施指引》正式印发实施后,
将进一步完善
人才住房的分配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