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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条例公布!3月1日起施行!
2023/2/9 11:57:08 来源:珠海特区报
2月8日,广东人大网正式对外公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横琴条例》)。当天上午10时,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与省大湾区办、省司法厅、省政府横琴办、合作区执委会、珠海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共同介绍解读该条例的具体内容和创新亮点。

 

《横琴条例》分为八章、共计66条,涵盖合作区治理体制、规划建设与管理、促进产业发展、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和法治保障多个主题,通过多项创新规定支持合作区在经济管理、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等方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合作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提供新保障、注入新活力。该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最大限度放权赋能
回应横琴发展需要

 

其中,《横琴条例》第二章治理体制的相关内容位置靠前、内容重磅,明确规定了合作区执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职权来源和职能定位。


条例明确,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由中央、省、市、澳门特别行政区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是负责合作区开发管理的议事决策机构;同时,
合作区执行委员会是合作区管理委员的日常工作机构,并主要承担负责经济、民生和公共服务等具体职能
在上述职能范围中,合作区执行委员及其工作机构的权力类别也由该条例进一步细化明确。简单而言,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下,“市级或以下政府职能可行使、省级政府职能需委托”,广东地方法规、规章可交由执委会行使,省级政府承接的国家管理职权须经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行使。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在发布会上介绍,《横琴条例》的制定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立足广东省事权,最大限度放权赋能,回应了合作区挂牌运行一年多来的发展需要。

 

此外,《横琴条例》还充分理顺执委会与省派出机构,合作区与省、市有关单位的关系。根据条例相关要求,省派出机构、管委会粤方成员单位和珠海市要与合作区有关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联动沟通。另外,条例创新明确合作区的财政机制和收益共享机制。按照规定,合作区实行一级财政管理,合作区的土地出让收益与珠海市均等共享,区域联动协作得到进一步密切深入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春生表示,《横琴条例》作出的系列系统性规定在规范合作区权力运行的同时兼顾改革创新自主权,为合作区创新发展预留了充足的制度空间,“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合作区的各项改革,为合作区长远发展奠定法制基础、提供法治力量。”

 

 

全方位提出支持举措
区域联动推动合作区建设

 

此外,《横琴条例》也围绕合作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民生融合等领域作出具体规定,提出创新举措。

 

例如,第四十三条提出“澳药琴用”,鼓励澳门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在合作区内以独资、合资或者合作方式设置医疗机构;以上医疗机构可以经批准后在本医疗机构内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澳门上市的药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使用临床急需、澳门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大型医用设备除外)的医疗器械等。
合作区执委会副主任吴子健表示,对于推动合作区高端制造、中医药、大健康、文旅会展、商贸、金融等产业发展方面,合作区将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的方式加强制度性安排,加快落地实施;同时,加强与广东省及珠海市的交流协作,使合作区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与合作区改革发展需求保持同步。

 

此外,吴子健还透露,“澳门新街坊”将探索建立对接澳门教育服务的学校,以及建设澳门模式的卫生站,叠加养老和服务等举措,把该项目打造为民生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对接澳门的试点
此外,省大湾区办、省派出机构、珠海市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将全力支持推进跨部门跨领域事项,群策群力推动合作区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表示,接下来将重点抓好健全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完善规划设计体系、推动重大产业项目落地、营造趋同澳门的宜居宜业优质生活环境4项工作;其中,今年将重点推动“分线管理”重大政策落地,力争年内“封关运作”

 

 

省委横琴工委委员、省政府横琴办副主任魏以军表示,将以《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在招商引资、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等事关全局的工作中贡献更多省派出机构力量,进一步凝聚合作区建设更大合力。

 

 

珠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川表示,珠海将积极与合作区沟通,加强双方产业规划协同,建立联合招商机制,共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1+1>2”的产业生态;同时加快推进十字门隧道、黑白面将军山隧道、杧洲隧道等一批在建的互联互通项目,进一步谋划、规划、建设高铁等一批连接合作区与大湾区中心城市的交通基础设施,助力合作区建立更加畅通便捷的对外联系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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