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人才奖补力度,
鼓励企业机构“招贤”,
加强琴澳人才协同培养,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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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拟出台支持人才发展相关措施,
吸引集聚优秀人才!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结合实际研究起草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及配套实施办法,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建设合作区,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若干措施》从支持人才集聚发展、人才载体发展、琴澳人才协同发展,以及完善人才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推出共16条具体措施。配套规范性文件包括《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奖补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团队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截止日期为12月8日。
《若干措施》有哪些亮点?
将为人才提供哪些福利?
快和小布一起来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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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人才奖补力度
鼓励企业机构“招贤”
《若干措施》根据引进人才层次、服务内容、工作时间等,采取分级定档、逐年发放的方式给予补贴,进一步加大人才奖补力度、扩大人才支持范围、完善人才服务保障。
李建束/摄
其中,对经合作区认定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可分别享受8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的生活补贴,分五年等额发放。
同时,对来合作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可给予最高1亿元的项目资助。
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教育也可提供补贴支持。
对合作区用人单位引进的博士(或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学士(或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给予每人27万元、9万元、6万元生活补贴,分三年等额发放;
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站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40万元生活补贴,连续两年发放。
合作区还支持引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技能人才,以及国际领军人才、留学人员来合作区创业;对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人才,报读澳门高校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专业领域并取得博士学位的在职青年给予奖励补贴。
与此同时,《若干措施》鼓励合作区用人单位建立研发中心、高端孵化基地等离岸创新平台,服务和支持海外人才来澳门和合作区创新创业,对入驻人才创新创业平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探索建立“前置审批、落地执行”的项目申报机制。
加强琴澳人才协同培养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支持琴澳人才协同发展,同样是《若干措施》的重要着力点之一,提出协同澳门引进人才、支持琴澳人才联合培养和澳门专业人才跨境执业的鼓励措施。对按照澳门特区第7/2023号法律《人才引进法律制度》引进“高端人才”和“优秀人才”,且引进的人才在澳门和合作区每年工作累计满6个月的用人单位,按其实际支付计税工薪的30%给予引才补贴,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对澳门高校选派到合作区博士后设站单位指导的博士后合作导师,以及开展科研或成果转化的澳门高校博士后和博士,给予生活补贴;对在合作区全职工作,提供金融、会计、税务、法律、医疗、教育、建筑工程等专业服务,取得目录清单内执业资格的澳门专业人才,一次性补贴3万元。对取得多个执业资格的,最高补贴6万元。
李建束/摄
在完善人才发展环境方面,《若干措施》提到:
一方面,合作区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海内外人才携项目在合作区创新创业,培育更多创新生态,推动产业加速发展。
另一方面,强化公共配套服务,重点引进境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推动一批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加快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为各类人才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性商品住房等不同形式的保障性住房供应;引进优质医疗资源,鼓励社会资本发展高水平医疗机构,支持澳门医疗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设立医院、诊所等专业医疗机构。
吴明福/摄
此外,合作区还将建立与澳门、珠海人才协同发展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支持澳门实施人才引进计划的创新方式,加强与澳门、珠海在人才扶持以及服务保障方面的协同会商,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高端人才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