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金湾家长们请注意!
根据《2023年秋季金湾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5月17日
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
转学插班报名开始
公办中小学部分年级学位紧张
请家长做好相关资料准备
尽早报名
一、公办中小学部分年级学位紧张
(一)根据现有在校生数据摸排,以下学校年级在读学生班均人数已超过国家、省限定的班额标准,无法接收转学插班申请:
虹晖小学:六年级
小林实验小学:六年级
航空新城小学:二年级
金海岸海华小学:六年级
林伟民纪念小学:六年级
三灶镇中心小学:六年级
三灶中学:初二年级
以上学校学区内相应年级有转学插班需求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申请附近学校插班报名。
(二)以下学校年级在读学生班均人数接近国家、省限定的班额标准,学位紧张:
金湾一小:二年级、五年级、六年级
虹晖小学:四年级
小林实验小学:四年级、五年级
航空新城小学: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
金湾区外国语学校:六年级
金海岸海华小学:三年级、五年级
林伟民纪念小学:二年级
鱼林小学:六年级
三灶镇中心小学:四年级、五年级
金洲小学:四年级
平沙实验小学:三年级、五年级、六年级
红旗中学:初二年级、初三年级
金山实验学校(初):初三年级
三灶中学:初三年级
金海岸中学:初二年级、初三年级
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附属初中:初二年级
平沙第一中学:初二年级、初三年级
二、转学插班申报条件
2023年秋季,符合以下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可申请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由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一)金湾区户籍学生:
目前在区外学校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或已在金湾区公办学校就读,因父母新购置全权房产,房产所在的新学区与原学区距离过远且房户一致的学生。
(二)金湾区内符合珠海市、金湾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
(三)以下情况不予转学:
1.已有金湾辖区公办学校学籍,在申请转入学区内无新购置的完全产权房产,仅进行区内户籍迁移的学生不予转学。
2.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不予转学。
3.已在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政策性照顾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5月17日上午9:00至5月31日下午6:00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登录金湾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招生系统 (jwjy.net)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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