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通知》重磅出台!
入户条件再放宽!
金湾区企业职工注意啦!
为聚焦“产业第一”发展目标
更好解决金湾区
产业人才入户问题
进一步扩大产业人口规模,
增加人口总量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放宽
产业人才引进核准条件的通知》
出台!
一起来看看办理指南要点!
01、适用对象
符合《通知》相关规定的金湾区(开发区)企业引进的产业人才。
注:《通知》所指“产业人才”是指在我区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购买社保满6个月,身体健康,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的人员。
02、办理条件
(一)用人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有合法稳定的实地经营场所(含政府认可的集中办公区);
2.正常经营;
3.正常纳税;
4.与劳动者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依法办理就业登记和参加社会保险;
5.无失信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引进后出现离职率异常的,需整顿6个月后再行申办。
(二)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
2.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与金湾区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同一企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
03、办理材料
(一)企业核准
1.企业照片(企业正门远景照、员工工作场所照片);
2.申报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共同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请人核准
网上办理,无须提供。
04、申请程序
申请人所在单位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按程序核准→申请人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05、办理流程
(一)企业核准
单位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由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核)→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官网站公示(3天)→网上复审通过
(二)申请人核准
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成功→个人确认信息→网上审核通过→网上自助打印《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调档函》→办理迁户/调档
06、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6-6316703
地址: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
自9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报